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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农业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 | | 近几年来,我县农业生产责任事故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01年,某经销店引进销售的杂交水稻“两优培九”种子因含杂率高(最高达20%),造成上万亩面积减产1~2成;2003、2005年,湘杂棉3号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大面积发芽率低下,群众投诉、索赔不断;2003~2004年,某些个体户私自引进奥棉1号、河南大桃棉、美棉33B等,因生态区域差异导致上千亩棉地严重减产;2005年,个别乡镇引进浙江省“浙大长”萝卜种造成严重减产或失收。农业生产一年只有一季,一旦造成损失即不可挽回,农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各级各部门、广大农户只有从这些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认认真真反思,妥善加以解决,才能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一、农业部门要规范推广程序,发挥自身在农技推广中的主力军作用 农业部门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和中坚力量,县农业局要坚持试验、示范、再推广的程序,切实做好种子、农药、化肥的试验示范工作,筛选出最优秀的新品种、新农药、新肥料,通过《安乡农业科技信息报》、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推荐给农民朋友。各乡镇农技站要当好农业技术推广的排头兵,做农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要切实与县农业局保持一致性,要正确引导、科学指导当地农业生产,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最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最优质的农资产品负责任地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 二、经销商要依德守法经营,树立诚信谋利宗旨 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讲究职业道德,摆正经营与谋利的关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要唯利是图,盲目引进、推广农资产品。宣传上要按程序审批,不搞夸大宣传、过头宣传蒙哄农民。乡、村农业服务组织在发展特色农业过程中要依托农业部门,要在搞好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再扩大面积实施,不要盲目行事,也不能搞包办生产。 三、广大农户要树立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的侵害 广大农民朋友要加强学习,坚持经常读阅《安乡农业科技信息》报,有条件的还可订阅一些农业刊物,逐步提高科技意识和科学种田水平,不轻信经销商的宣传广告,而注重生产过程中的自我观察与总结,掌握农作物品种、农药、化肥的动态与发展,购买前做到心中有底。购买农资产品时,选择诚信度高、经营规范的门市部,对标示标签不全、包装不正规的产品不要购买。自己未用过、看到过的试着买。以免贻误生产或造成过大经济损失。 四、客观对待农业生产事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购买农资产品时,要索取发票,用后保存好包装物,这些是发生质量纠纷时的主要凭据。如购买的农资产品用后发现问题,首先要分析原因,是施用技术出现失误需自己承担责任,还是产品质量问题需由经销商负责,自己无法弄清楚可到当地农技站咨询或打农业局专家热线电话帮助解答。如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可直接向经销商协商处理或索赔,如协商时发生责任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按程序向县农业执法大队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乡县农业局农业执法监察大队
20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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